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实施意见(2009)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敬老院在基础建设、院务管理、院办经济,服务质量上整体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全县敬老院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依法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把全县敬老院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绿洲,为建设和谐盐津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本建设,做到“五个统一”。

1、全县敬老院按“十个一”的要求,抓好基本建设;统一做到有:一片绿地、一块菜地、一片果园、一口鱼塘、一笼鸡鸭、一栏肉猪、一个活动室、一个沼气池、一个医务室、一个物品储藏间。

2、全县敬老院统一添置:1台生活用车、1个冰箱、1个冰柜、1套音响、2台全自动洗衣机、2个电热水器、2台电视机,配备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3、敬老院每间老人房间内统一配置:1个三人衣柜、1个盆架、1个热水瓶、3张凳子、3个脸盆、3张床及床上用品并摆放整齐。

4、每个敬老院餐厅统一配置供老人用餐的桌椅、餐具、橱柜等全院五保老人用餐需要的用具。

5、每个敬老院建有统一规范的露天、室内晾晒衣被的场所,有公共洗衣间、浴室、厕所。

(二)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服务队伍。

1、敬老院原则上按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1:10的比例配齐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要求中和敬老院最多不超过15人,其余三所敬老院不超过10人。工作人员的配备实行公开招聘制和竞争上岗制,对需要新进的人员规定招聘条件公开招聘,对现已在敬老院工作的按不同岗位,不同条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2、严格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敬老院设院长1名,设有党支部的,可设书记1名,或院长书记两职一肩挑。其他工作人员可兼任管理员、出纳员。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法人代表,对敬老院全面工作负总责。

3、敬老院实行院务民主管理制度,每个敬老院要成立由5至7人组成的院务管理委员会,其成员须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五保老人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4、推行院民自治,构建院民参与管理的平台。敬老院根据管理工作需要:一要将院房划区管理,民主推选区长,实行区长负责制,二要生活、卫生、服务、调解、文化活动、生产劳动、财务监督、安全等小组。各小组成员可由工作人员和有热心、能负责、身体好、有专长的五保老人组成,并要有工作职责,有活动安排,有活动记录,有活动实际效果。

5、敬老院设立了党支部的,要依照党章规定开展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

1、建立和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敬老院管理“十项制度”,即:①工作学习制度,②财务管理制度,③安全保卫制度,④卫生管理评比制度,⑤医疗保健救助制度,⑥文体活动制度,⑦食堂管理制度,⑧工作人员值班和外出请销假制度,⑨五好文明老人评比制度。⑩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制度。同时,还要制定院民守则和规章。

2、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八项职责”:即:院长职责,副院长职责、会计职责、出纳员职责,保管员职责,护理员职责,医务人员职责,炊事员职责。

3、明确和落实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内其他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并张榜公示。

4、实行院务管理公开登记制度,接受院民监督。每个敬老院都要建立院务公开栏,五好文明老人评比栏、卫生评比栏,院民一览表,每周食谱安排表(上黑板),定期公布相关内容。并做好公开内容的详细记录。

(四)加强服务护理,提高服务质量。

1、根据五保老人的性格特点、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规范要求,合理安排住房,实行分级护理,对体弱多病、行为不便和卧床老人要有专人陪伴和精心护理。

2、实行24小时值班查房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五保老人的现状。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出来突发情况,确保随叫随到,为老人提供及时服务。

3、建立五保老人医疗健康档案,做到每年为老人全面体检一次,及时掌握供养对象健康状况。聘请乡镇卫生院医生每月定期到敬老院坐诊1-2次,老人看病做到小病不出门,有病及时医治。加强药品管理,禁止使用过期霉变药品。

4、合理安排供养人员的消费结构。每年安排五保老人夏装、冬装各一套,每月发给供养人员零用钱不少于15元。

5、积极组织五保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生产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经常组织开展唱歌、跳舞、做健身操等文体活动。

(五)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

1、敬老院招聘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每月工资600元,公杂费、业务费由县民政局划拨。

2、实行报账制度。由民政局统一设立敬老院总会计,各敬老院设出纳,每月一次到民政局报账,帐目、资金分管。根据财务状况合理设置财务帐目、科目,对行政拨款,社会捐款和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用于行政管理,生活用品购置,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分别设立相应的科目,做到帐目明晰,杜绝挤占挪用五保供养金的违纪违规现象。

3、实行院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项开支须经经办人、审批人三人签字生效,大额开支须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县民政局审定。

4、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定期报告和公示制度。每月将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上级拨款、院办经济收支,院民伙食支出,零用钱、医药费等支出)向院民通报,并在公示栏中公布,接受院民监督。

5、加强仓库管理,仓库有专人保管,各项物资进出手续齐全。仓库物资丢失或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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