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管理评定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基础设施设备标准

   (一)建筑及生产生活设施要适应老年人的生活特点,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现行政策的规定,设施设备良好。

   (二)选址合理,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信号五通。

   (三)一般为砖混结构的平房或三层以下楼房。

   (四)占地面积3亩以上,床位40张以上,居住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12平方米,每间居室不超过2张床位,床位利用率达85%以上。

   (五)室内地面硬化或安装地板,采用防滑材料,玻璃门窗配有纱窗(门),房屋通风、干燥,室内不得采用易燃、易碎及散发有害有毒气体的建筑、装饰材料。

   (六)院容院貌美观整洁,协调大方,优美舒适。生活区干净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蚊蝇。室内保持空气新鲜,被褥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楼梯、走道、地面、墙面、桌台、窗台、玻璃、窗帘保持洁净。院内绿化覆盖面积占生活空地的40%以上。

   (七)功能布局合理,独立设有餐厅、厨房、储藏室、娱乐室、洗澡间、卫生间、活动场所、医疗室、值班室等,并统一设置醒目标牌,廊道、道路通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八)有0.8亩以上的农副业生产用地。农副业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院内或院外,建有圈舍等养殖设施,具备开展种养殖业、养殖业等改善院民生活的条件。

   (九)厨房、餐厅、储藏室分设。厨房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配备统一的餐具,具有冰箱、消毒柜、操作台、灭火器等设施,具备提供五保供养对象及管理服务人员一次性用餐的操作能力;餐厅配备餐桌、座椅、碗橱、洗碗池、废水池、防鼠和防蝇设备,冬季有取暖设备、夏季有降温设备。储藏室配备货架和柜台,经常保持通风干燥。

   (十)有娱乐场地,配备电视、棋牌等娱乐用品,每年订阅3种以上适合老人阅读的刊物,有一定数量适合老人、孩子看的阅读籍。

   (十一)设有医务室,并备有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常用药品,建立老人病例记录。

   (十二)设有洗澡间、洗衣房和卫生间。洗澡间配备淋浴器、扶手、防滑垫;洗衣房配备洗衣设备;卫生间保持干净、清洁。

   (十三)办公室配备电脑、文件柜、桌椅、保险柜等设备。

   (十四)老人居室配备单人床或双人床、桌椅、衣柜、洗脸盆、窗帘、暖水瓶、痰盂等设施,提供褥子、被子、床单、被罩、枕芯、枕套、枕巾等床上用品。

   二、院务管理标准

   (一)有院领导、管理服务人员、供养人员代表组成的院务管理委员会,供养对象代表必须达到50%以上。院务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对供养对象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研究解决。

   (二)管理服务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提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三)五保对象入住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本人或亲属、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协议,明确三方应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并建立入住对象档案。五保对象本人要求出院,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出院的五保对象,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办理出院手续,领回原居住地并妥善安排其生活。

   (四)实行院民定期评议院长、管理服务人员制度,一般每年评议总结一次,评议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院长、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经验,护理服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炊事员持有健康证,医务人员具有行医资格证书。每年为炊事员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并备案。

   (六)管理制度规范齐全,院民守则、食堂管理制度、仓库物品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院长工作职责、医护人员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布。

   (七)建立仓库物品管理制度,台账数据准确齐全,实行专人负责。

   (八)每季度召开一次膳食会,征求老人及管理服务人员对饮食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九)每年召开一次院民代表大会,征求智力正常老人及其他老人亲属对护理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70%以上。

   (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门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乡(镇)社会事务办指定专人管理账务,收支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每月公布公示,接受院民和社会监督。院长变动时,应进行审计;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设立中心事务(院务)公开栏,对有关制度、财务收支情况等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入住供养对象的照片及基本情况、管理服务人员照片、姓名和职责应悬挂在公开栏或醒目处。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设立门卫室,成立安全值班小组,24小时值班,睡前进行全院检查,清点在院人数。

   (十三)实行外出请销假和登记制度,并为老人佩戴写有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名称和联系方式的标记,严防老人走失,标记要小巧、美观、易识别。未经批准,院民不得在外留宿,不得带院外人员来院住宿。

   (十四)严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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