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关于申报2013年长寿补助及保健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条例》中的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条件,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根据盐津实际,为了“敬老节”前能将长寿补助及保健补助发放到老年人手中,2013年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


申报条件:凡具有本县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保健补助,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岁)的寿星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寿星长寿补助。


申报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5月30日。


申领补助办法:凡符合享受领取保健和长寿补助条件的老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小组审查核实,确认无异议后,将所持证件、所持证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二张,报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查,审查复印件与原件无误(不上报原件)、并将复印件签章后同照片报乡(镇)老龄办审核,逐级报县老龄办公室审批,于本人实际满80(或100)周岁之月起发放补助。


盐津县老龄办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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