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收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的通知(2007)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州市老龄办: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老年优待条款,各地积极努力地做了大量工作;我办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收费项目许可及收费标准早已向省有关部门作了专项请示,由于诸方面的因素,至今尚未得到批复。为确保办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请示省政府有关部门,在收费事项未批之前,各地暂按办理优待证每本预收6元的工本费(要开出预收费收据),待正式批复后多退少补。各地在办证过程中,要向申请办证的老年人说明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工作。


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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