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二)办理程序:受理申请(由所在乡镇老龄办或原退休单位审核后统一报县老龄办受理)一一填表一一发证。
(三)受理条件(材料):1、年满60周岁以上;2、户口属本辖区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3、属外地户口的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服务时限: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咨询电话:6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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