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今年是贯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之年。10月13日将迎来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10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宣传全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


“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好特困、高龄、残疾和“空巢”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各镇、各部门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起来,从老年人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组织志愿服务队走进敬老院和村(居)委会及老年人家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行动,鼓励社区邻里与高龄、残疾、“空巢”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三)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其他有关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把各项惠老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好儿女”的示范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要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防范和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加强老年人用品市场监管,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镇、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文化组织,大力开展农村、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大型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的文化需求,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五)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要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设“敬老月”活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老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在活动中,要及时宣传涌现出的尊老敬老的感人事迹,以及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开展爱心敬老示范店建设活动。“敬老月”活动期间,要在全县服务行业内开展爱心敬老示范店建设活动,号召店铺通过发放爱心敬老优惠卡、张贴爱心优惠商品价格海报等形式,向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和帮助。县民政局、老龄办要对爱心敬老的相关店铺举行授牌仪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全面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特别是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切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敬老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活动主题。各镇、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老年人,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尤其要把活动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及时汇总上报。各镇、各部门特别是县老龄委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之后,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老龄委办公室上报活动总结。


中共泾阳县委办公室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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