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公告(20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办《关于调整我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2]11号)和省老龄办《关于认真做好我省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老龄办发[2012]26号)、《关于印发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13号)要求,现就调整我区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年龄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均可申报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补贴领取以当年当月满70周岁开始发放。


  二、补贴标准


  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50元;年满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360元;


  三、申报办法


  凡具备享受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凭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由于本次申报人员必须全部录入陕西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动态管理系统,同时必须采用二代身份证录入,因此在申报过程中如遇老年人行动不便,各街办要主动协调派出所上门为老人采集人像,为老年人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提供方便。


  四、执行时间


  从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五、办理陕西省优待证有关事宜


  凡年龄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如需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请本人或委托人携带办理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红底照片到区老龄办(区民政局院内)办理陕西省优待证。


  六:报送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由于时间比较紧,请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看到通知后在8月5日前尽快到各自户户籍归属地尽快办理补贴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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