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2012年9月17日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老龄办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省老龄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陕西省“十二五”期间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及全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是由社区和社会组织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是破解养老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更新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重点保障失能老年人、“三无”和“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特困老年人与适度普惠其他老年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推进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基础,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开创我市养老事业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2012年,启动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平台,在王益区、印台区试点推行政府援助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工作。2013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远勃    副市长


副组长:杨晓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群才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万锁    市老龄办主任


     张逢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党红旗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郭慧宁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杜光明    市体育局副局长


     寇永军    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炜杰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指导中心,设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对全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审批、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五、服务机构


(一)成立铜川市如亲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除王益区设立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外,其他区县设立分中心。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孤寡、特困老年人提供无偿服务;对有条件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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