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关于转发《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对58个贫困县做好关心农村老人生活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市联扶领办发〔201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必要性
我区老年人口1.56万,其中农村老年人已达8526人,占全区老年人口的54.4%,尤其是农村留守、独居老人(含空巢老人)占农村老年人的比例已高达35%,今后一段时间这一比例还会逐年增加。关心农村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已迫在眉睫,民政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并经邯郸市三年实践和河北省两年全面推广验证,按照村级主办、村民互助、邻里互助、社会捐助、政府支持的方式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为农村老人提供一个白天相聚交流、互助互娱,晚上想住即住、回家自便的场所,已成为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独居老人生活和养老问题最实际、最有效的途径。因此,民政部决定在全国推广邯郸——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在建制村建立互助老人幸福院。
目前,我区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大,且需求方式多样。通过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关心照料好农村留守、独居等老人生活问题,对于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推进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区农村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二、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服务对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心农村老人生活为目的,以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的方针,坚持按照统一政策、多种形式、进出自由、整体覆盖的原则,采取成立协会、结对帮扶、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留守、独居老人创造一种守望相帮、有事互助、彼此关照、消除孤独的环境,达到子女安心、政府放心、老人开心的效果;为社会关心、邻里关怀、全民关爱老人开通一条敬老助老通道。
(二)目标任务。全区以村为单位,从现在开始,年内都要成立养老服务互助协会,全面建立关心关爱农村老人的结对帮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要把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末,30%以上的建制村实现“四个一”目标:即建成一个互助老人幸福院、配备一套为老服务设施设备、建立一套日常活动管理制度、形成一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为留守、独居等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开创符合平川实际、具有平川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子。我区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数量是18个(其中2013年建成9个,2014年达到15个,2015年年底要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服务对象。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以子女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或长期在外、身边无人照料的农村留守、独居、空巢、“五保”老人为主,同时兼顾其他需要照料的老人。
三、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的标准和方式
对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的留守、独居等老人,以及不愿离开自家院落的老人,要发挥好养老互助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当的联系形式、设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明确相应的帮扶内容,采取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助、“三定”探视服务、志愿者和社工扶助、老人互助、邻里互帮等多样化的帮扶方式,靠实责任,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予以照料和帮助。
对老人居住相对集中、村民要求迫切、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有可供利用场地、联村单位能够提供支持、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积极性高的村,要发挥示范效应,先行一步,民政部门将予以重点支持。建设互助老人幸福院,要以村为单位,按照“村级主办、政府支持、老人互助、群众参与”的原则和“尊重群众意愿、依据实际需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讲求实效、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自愿、自治、互助特色。严禁将互助老人幸福院办成收费的老年公寓或免费为老人提供食宿的敬老院、“五保家园”,避免老人住不起、村集体经济办不起、政府支持不起的问题发生。
(一)建设标准。需照料老人少于20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超过20人的,不低于200平方米。院内要设有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夕阳餐桌。日间照料所需床位按各村老人实际需求设置,所占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的70%。床位可采取固定床、简易床和躺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配置,就餐可安排在室内活动场所,尽量提高场地利用率。同时,要有一定面积的室外活动场所。
(二)建设方式。互助老人幸福院要按照因地制宜、实际实用,多策并举、方式多样的思路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改建、扩建或新建等方式进行,主要利用现有闲置场所进行改扩建。
1、用好“五保家园”。已建有五保家园或敬老院的,要加挂“互助老人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牌子,在满足五保供养对象需要的前提下,向留守独居老人开放。
2、利用好公益设施。利用村上现有文化活动室等活动场所,采取合理划分时段、优化配置设施等方式,为留守、独居等老人日间交流聚会等提供活动时段和相应服务,可加挂“互助老人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牌子。
3、利用村民资源。留守、独居等老人愿意提供自家院落和房屋,主动为本村老人提供交流聚会、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当地民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帮助配备必要的设施,可加挂“互助老人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牌子。
4、整合村内场所。主要是利用本村闲置的校舍、医院、厂房等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建设规模和方式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以村为单位自主筹资,同时积极争取联村单位资助、社会帮扶进行建设。
今明两年,省上将重点支持利用五保家园、闲置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的互助老人幸福院。凡属新建的原则上从2014年开始建设。无论是利用“五保家园”,还是利用闲置校舍、集体厂房改造或新建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各级民政部门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建设程序。互助老人幸福院建设要统筹规划、认真论证、逐级申报。申报按照村委会申请、乡镇政府复核、县(区)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汇总、省民政厅审定后实施的程序进行,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村要和帮扶单位紧密联系,从帮扶计划入手,与富民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建档立卡,不得重复建设。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