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民字[2006]138号
永昌县、金川区民政局:
现将《金昌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民政 养老服务 通知
金昌市民政局 2006年12月28日印发
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精神和《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甘民福函〔2006〕69号)要求,现就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有利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促进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减轻养老为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促进家庭、代际和谐,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有利于开发劳动就业岗位,实现不同群体的互利共赢,适当解决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人员的再就业,促进社会稳定。
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5.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3%。一方面,我市人口老龄化具有数量大、增长快、“未富先老”等特点;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在弱化,“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断增多,要求提供社会照料服务的需求日益加大;同时,我市的老年福利设施数量少、功能单一,远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因此,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刻不容缓。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努力开创养老服务事业新局面。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围绕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服务高龄、孤寡、空巢、困难老人为重点,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构建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物质生活服务和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三是福利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四是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五是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资助三类机构建设:
1、资助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加快县、区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步伐,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县、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
2、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坚持中央资金支持和地方财政投入相结合,将市福利院儿童医疗康复中心建设纳入省厅“蓝天计划”项目和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协调、稳步实施。
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对社会力量新办的福利机构,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000—1500元的资金扶持;对已建的民办福利机构如进行提升档次改造,每张床位给予500元的资金扶持;对已达标,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张床位每月补助50元。
(二)推行三种服务模式:
1、对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无偿服务;
2、对部分收入接近低保标准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
3、对有经济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提供质优价廉的有偿服务。
(三)组建三支服务队伍。一是市、县(区)、社区专门负责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队伍;二是由社区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经岗前培训,统一挂牌组成的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三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主要包括党员志愿者、享受低保的公益性义务志愿者等,与困难老年人结成对子,定期定时为老年人提供义务养老服务。
(四)突出六类服务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点为以下六类困难独居老人提供上门送时服务:
1、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
2、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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