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老办[2013]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瓜州县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及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特殊生活补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安排好发放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老龄 生活补助 通知
送:县财政局
关于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困难老人特殊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实施特殊生活补助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残疾老人困难老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困难老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60-79岁享受低保的城乡残疾老人,60-79岁享受低保的城乡困难老人。
二、发放标准
1、2013年1-12月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50元发放全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100元发放全年发放1200元高龄生活补贴、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按200元发放全年发放2400元高龄生活补贴。
2、2013年1-12月享受低保的城市残疾老年人60至69岁每人每年200元;70至79岁每人每年300元,享受低保的农村残疾老年人60至69岁每人每年100元;70至79岁每人每年150元。
3、2013年1-12月享受低保的城市困难老年人60至69岁每人每年100元;70至79岁每人每年200元;享受低保的农村困难老年人60至69岁每人每年50元、70至79岁每人每年100元。
三、发放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按照要求认真调查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经济和生活情况,严格杜绝优亲厚友、错报、瞒报、漏报,确保将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调查祥实、应补尽补。
2、公示上报阶段
各乡镇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补助对象后,在乡(镇)、村两级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以正式文件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民政局老龄办。
3、审核审批阶段
县民政局老龄办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严格审核审批,并将审批对象花名册向各乡镇反馈,乡镇抓好落实。
4、发放落实阶段
补助资金由财政局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各乡镇要按照补助对象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认真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做到人表相符、人钱相符,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
5、督查收尾阶段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老龄办对各镇发放情况进行入户查对核实,了解各乡镇对补助金发放情况,听取各乡镇发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时配合协调解决,确保全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全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困难老人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关爱老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惠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实。
2、扎实安排。各乡镇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3、狠抓落实。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区分补助对象困难情况,详实细致登记造册,严格发放程序,专款专用,确保发放工作中不出纰漏、不出差错,将有限的补助资金用在最困难的老年人身上。
4、各乡镇于2013年6月30日以前将瓜州县2013年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民政局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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