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依据、权限、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3-17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的权限和程序如下:



1. 依据:《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管理办法》



2. 权限:莲都区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行政区划,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属于莲都区行政区划管理权限。



3. 程序: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申请人需要向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资格和申请人的申请人资格。



(3)决定: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并给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办理手续:申请人需要按照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部门的要求,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如土地使用证、社会信用代码等。



4. 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资格证明


- 申请人申请人资格证明


- 申请人土地使用证明


- 申请人社会信用代码


- 申请人场地证明


- 申请人设备清单


- 申请人人员清单


- 申请人财务清单



(2)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资格证明


- 申请人申请人资格证明


- 申请人土地使用证明


- 申请人社会信用代码


- 申请人场地证明


- 申请人设备清单


- 申请人人员清单


- 申请人财务清单


- 申请人机构设置方案


- 申请人机构设置评审报告


- 申请人机构设置评审结果



以上是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的权限、权限、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