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州市江州区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
发布时间: 2022-03-17
尊敬的申请人,



您好!感谢您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您的申请,我部决定对您提出的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进行审核。



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1. 您的申请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与享受待遇对象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享受待遇对象的个人信息证明;



(4)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表。



2. 您的申请对象符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但您的申请材料可能不够完整,请进一步完善。



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



1. 您的申请对象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申请人,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与享受待遇对象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



(4)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表。



2. 您的申请对象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的条件,但您的申请材料可能不够完整,请进一步完善。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的审核结果,请予以采纳。如有需要,请随时向我部申请。



祝您生活愉快!



敬礼!



XX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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