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敬老院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二.敬老院以供养五保老人为主,兼顾其他五保对象。敬老院应当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生活不能自理不得接收入院。
三.敬老院供养的人员应当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四.供养对象入院和出院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院和出院手续。
五.敬老院经费来源为农村五保供养金和政府支持,院办经济收入和社会捐赠为必要补充。
六.敬老院经常组织院民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院民思想教育,提高院民思想觉悟。
七.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院长应有一定文化和管理能力,热爱敬老院工作,身体健康,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和规模配备。
八.敬老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九.敬老院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膳食委员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文娱活动委员会、护理工作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等五个群众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互为服务组织。
十.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十一.敬老院应根据实际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改善院民生活。院民应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
十二.对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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