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财务帐目及经费管理。
2.负责财产登记和管理工作。
3. 管好用好院内的资金,当好院领导的参谋。
4. 负责院内与财物有关的各种表格、数据的制作及上报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捐款、捐物的接收发放。
6.配合有关科室建立健全院内财产登记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7.按时发放临时工、院民、孤残儿童及保育员的有关费用。
8.负责院民及孤残儿童低保和供养金的申报工作。
9.负责院民及孤残儿童医疗救助的申报和报销手续。
10.负责职工的人事及工资关系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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