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中心敬老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022/3/17 20:08:07 ('互联网')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
3.文件须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4.凡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档。
5.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保证其局限性、时间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6.院内的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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