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2012)
发布时间: 2022-03-17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2012)



1. 适用范围


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的财务活动和管理。



2. 财务管理


2.1 预算编制


敬老院应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和短期预算。短期预算应包括年度预算和年度之间短期调整预算。短期预算的编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敬老院的财务活动情况,制定短期预算编制的会计处理程序。



(2)根据短期预算编制的会计处理程序,编制短期预算。



2.2 预算执行


敬老院应根据预算的编制要求,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2.3 成本费用管理


敬老院应根据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对敬老院的成本费用进行监控和管理。



2.4 收益性业务管理


敬老院应根据收益性业务管理的要求,对敬老院的收益性业务进行监控和管理。



2.5 资金筹集


敬老院应根据资金筹集的要求,制定资金筹集的计划和方案。



2.6 财务风险管理


敬老院应根据财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制定财务风险管理计划,对敬老院的财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3. 其他


3.1 财务报告


敬老院应根据财务报告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以上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2012)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应结合敬老院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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