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农村敬老院院民守则
1.1 目的
本守则旨在规范敬老院院民的行为,提高敬老院的服务质量,确保敬老院的安全和稳定。
1.2 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华亭县农村敬老院的院民。
1.3 规范
1.3.1 院民应当遵守敬老院的规定,尊重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作,维护敬老院的安全和稳定。
1.3.2 院民应当遵守本守则中与敬老院有关的各项规定,如遵守敬老院的安全规定、遵守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定、遵守敬老院的住宿规定等。
1.3.3 院民应当尊重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尊重管理人员的隐私、尊重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1.3.4 院民应当维护敬老院的安全和稳定,如遵守敬老院的安全规定、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等。
1.4 术语
本守则中的词语含义如下:
1.4.1 敬老院:指华亭县农村敬老院。
1.4.2 院民:指在敬老院居住的人。
1.4.3 遵守:指院民应当遵守本守则中的规定。
1.4.4 规范:指本守则中的规定。
1.5 执行
本守则的遵守应当由敬老院管理人员执行,院民应当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