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条件
凡是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相关费用的,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住,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者,双方协商后老人退住。
1、 患有传染类疾病的。
2、 患有精神类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
3、 隐瞒病史的。(含上述两种的)
4、 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5、 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的。
6、 无视养老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
7、 其他原因不宜在养老服务中心内修养的。
二、 入住程序
申请→→家庭访问→→健康体检→→评审定级(首次)→→签订协议→→办理会员卡→→缴费→→试住15天→→评审定级(二次)→→正式入住。
1、 预约申请:来访接待后,填写《入住申请登记表》。等待审查及家庭访问。
2、 审查合格后,通知健康检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注:体检项目:
(1)一般内外科、五官科检查。
(2)胸透或X光胸片检查。
(3)心电图检查
(4)化验。包括血、尿、粪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全套等。
3、 护理等级初审:养老服务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老人是否可以入住。若可以入住,则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入住手续;若不符合条件的,则不能入住;符合条件者,则进行护理等级评估初审。
4、 费用缴纳
5、 签订协议:办理时需提供本人及家属身份证、2寸彩照2张、户口簿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本人医疗保险证、体检表、本人申请书、家属常住地址及联系电话。老人及家属与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入住协议书》
6、办理入住。
7、 试住: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开始试住,时间15天。
8、 护理等级评审:养老服务中心再次对老人进行复审,若不符合条件,则不能入住;如符合条件,则确认最终的护理等级。
9、正式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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