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对象: 大众老年人
入住须知: 1、 老人入院时带上老人身份证及送养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老人入院自带被褥、衣服、生活洗漱用具,多余和贵重物品别带入院,防止丢失。 3、 送养人要真实反映老人健康情况,有无常见病及多发病,有无药物过敏,有何特殊生活习惯。精神病、传染病一律不收。 4、 入住老人要遵守《老年公约》配合好服务管理工作,需要调整房间床位时,老人和家属应给予配合。 5、 医疗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负,根据身体状况交一定医疗押金。一般病、普通病在我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危重病由家属带老人去大医院治疗,因受条件限制院方不具备抢救能力,老人因急病或突发病死亡,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入住老人给院方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有送养人或老人个人负责赔偿,老人自我伤害由本人负责。 7、 对于大小便失禁的老人,由家属准备床上的尿不湿,根据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如84消毒液、洗涤灵、洁厕灵等用品一律备齐。 8、 入院老人因身体状况变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时,双方及时协商确定。 9、 老人病故,院方及时通知家属,并协助处理殡葬事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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