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3/17 20:32:31 ('互联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民规〔2020〕14 号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16日

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沪府规〔2019〕26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坚持自愿申报、统一评定、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是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组织推进、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具体评定工作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作为评定机构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动员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协助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相关事项,推动区内养老机构等级水平提升。

第二章  评定对象范围

第五条(评定对象) 依法办理登记并且开办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以对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基本要求,申请等级评定。

第六条(申报等级要求) 养老机构应当合理申报评定等级。首次参评的养老机构,最高申报评定三级。

第七条(不予评定的情形) 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机构不予评定:

(一)未进行备案或者行政许可到期未备案的;

(二)近两年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处罚,或者有关处罚、行政强制尚未执行的;

(三)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拒不退回(换)原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牌匾和证书的;

(五)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被终止评定或者取消评定等级,不满两年的;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等级评定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评定委员会) 市民政局负责组建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机构、相关行业组织、专家等组成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统筹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评定委员会委员由评定委员会聘任,聘任期三年。

评定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评定委员会的职责) 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对已获评定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评等工作。

第十条(委员资格条件) 评定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讲政治、守诚信、信用良好;

(二)在养老机构服务领域具有较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具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评定委员会议事规则) 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定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评定委员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定结论应当经全体出席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评定人员库) 市民政局建立评定人员库,,向社会公开发布评定人员的招遴选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养老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市民政局对评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人员库。

开展等级评定时,应当从评定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相应的评定人员,并对评定人员信息保密。

第十三条(评定人员要求) 评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定工作,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工作6年以上,或者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具有养老护理、护士、医生、社工等相关专业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