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丽英总裁在《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课题发布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22-11-18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冯丽英聚焦产品和服务,从金融机构工作者的角度出发,分享了产品创新的要点和服务模式。她认为,创新金融产品对促进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发展,满足市场化需求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资产与服务对接方面,第三支柱产品更为广泛,要鼓励银行、基金、证券和保险等多主体参与到第三支柱建设中。另外,把百姓的需求和供给搭在一个平台上,实现百姓的购买力,是机构的责任,更是专营养老金公司的责任。
  以下是冯丽英总裁在《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课题发布会上发言原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前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演讲确实给了我很多的启发,站在这儿想说的特别多。2019年伊始,个人养老金产品第三支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CIP。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也将会成为今年的一个热点词。
  我算了一下,今天是12号,在过去的两周,我们参加了三次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关于CIP的研讨会。1月3日,我们参加了由银保监会召集所有养老保险公司以及养老金公司参加的,关于在新时期第三支柱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的研讨会。1月8日,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召集所有成员单位开年度会议,着重提出今年CIP发展的问题。今天12号我们又共同参加了CIP成果发布会,这些活动是多么的密集。真心地希望我们的CIP能够离我们渐行渐近,落地开花。
  我们感觉到只要谈到CIP,大家会主要关注政府做什么,政策是不是有足够的力度让大家参与,百姓是不是有购买欲望,各个机构主体在当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它的运营模式到底是什么,作为载体的个人帐户模式长期的服务是不是可持续。这么多的问题,我们在座的政府、机构、学者以及个人代表都会关注。作为一个专业机构的工作者,我把它聚焦在创新金融产品、提供长期服务上。这也就是我今天的演讲主题。
  首先,任何产品的创新我们都会关注其中重要的三点。第一点,它有没有市场需求,也就是人家百姓愿不愿意买、愿不愿意做。所以,我就从百姓需求的角度来阐述一下CIP需求的问题。刚才很多领导和学者都提到,我国人口老龄化促使一二三支柱尽快实现协调发展。其实,它也深刻地影响了老年人的消费和期望。我们可以来看一组数据,会更有说服力。前不久我们在上海对400多名离退休人员做问卷调查。在400份问卷收上来之后,我们做了一个统计分析。
  我们先看看老百姓养老钱到底够不够。在这400人中,每月收入3000-5000的人群占据了60%,不富裕,也没有到真正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是一点。第二点,除了拿到退休金,还希望有一个什么样的老年生活?大家表示要参加社区的学习,培养良好的爱好以及参加国际和国内的旅游。这就说明大家不愿意在家待着了,一定要走出去,走出家门,走出国门,这部分人群占到了47%。第三个,真正当失能失智、或者半失能半失智的时候,大家是愿意去养老机构的,但是找不到和服务价格对标的养老机构,这部分群体占据了43%。
  这些数据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第一,现在退休后的生活真的是多样化了,不仅仅是在家带孙子就行了。第二,消费支出趋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三,个人养老生活需求以及服务商提供供给不匹配。我们认为把百姓的需求和供给放在一个平台上,为百姓提供与购买力相适应的服务,应该是机构的责任。特别是应该是专营养老金公司的责任,比如说建信养老。
  实际上,我们在创新金融产品的时候,一个重要的原则也是运用了养老金融50人论坛的观点:促进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的融合发展。当现在有需求了该怎么办,这是我要谈的金融创新的第二点,就是如何研发金融产品来满足市场化的需求。在资产与服务对接方面,其实国内已经有很多模式,也有相当成熟的模式。大家谈到买一个养老保险产品,紧接着的问题就是是不是提供养老服务呢?当然有,泰康就是最好的例子。通过销售一个保险产品,来提供相关养老服务,这都已经实现了。那我现在想说的是什么呢?就是第三支柱产品在范围上应该更加广泛。
  我也赞同刚才各位在发言中说的多主体参与,基金、证券、保险、银行等多主体参与。资产配置也更加灵活,比如底层资产当中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基金、存款、保险、银行理财等等。大家刚才也都在呼吁,把多元化产品纳入CIP当中去。但是即便是这样也存在产品创新的问题,例如帮助老百姓组合产品获得最大投资收益。又如帮助他们组合产品和服务,这也是机构的责任。我着重说的是这个观点。
  在所有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设计,将养老服务的权益加在CIP产品当中去,是我们的主张。具体而言,首先允许个人在退休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时候,可以分年度领取,可以分次领取。应允许一次性领取时,可以购买附加养老服务权益的产品,并且也给予税优政策,这样可实现养老金与养老服务之间的对接,这是我的第一个观点。第二个观点,刚才董老师也说了,自己养自己行不行,别等退休再养了。我认为也可以。可将附加养老服务权益的生命周期产品纳入到CIP产品当中去,具体而言就是对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要把它产品化,让它进入底层资产作为投资的标的,这是我的第二个观点。
  当然,在设计这类产品的时候,要关注几个关键点。第一点是在服务端,产品对接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应当是多样化的,不能只提供一个,要真正满足大众多样化的需求,满足于普惠性的需求。刚才我们也说了,CIP还是要体现百姓的养老,这是要考虑的。所以要在后端服务端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提供百姓能买得起的服务。第二点在产品端,必须要符合CIP产品的设计模式。因为这毕竟是CIP,不是其他的资管计划。否则,就无法享受优惠了。第三点,一定对投资风险进行前流程的控制,在风险和控制当中实现百姓CIP的利益最大化。
  第三个问题是实现路径。这里有三点思路。第一点是现成的,现在机构发行的养老保障产品会附加一些增值服务,这些增值服务有的是对接养老机构,有的是对接养老服务相关提供商。只要我们把它做一个标准化的设计,在CIP真正铺开的时候能够通过审核,把它纳入到合格性的产品就行了。第二点从CIP制度设计层面来看,要利用好个人帐户。因为个人帐户是具有唯一性、终身性的。因此,无论这个帐户是开在哪家机构,都记录了所有的养老金积累,会伴随着他的一生。在第三支柱提供的权益里边,只要原来的积累和未来享受服务的支出能够实现对接,这个产品就可以实现。
  第三点是最重要的投资者的教育。百姓怎么知道买你的产品呢,百姓怎么知道产品的价值呢?从机构的角度来讲,我更愿意叫作养老咨询。进一步来说,应该去帮助别人,帮助所有公民提高养老投资意识。所以未来在养老咨询方面,要更大地发挥机构的作用。要把专营养老金机构、政府和学界形成的综合性的咨询方案提供给百姓,包括产品识别入门级、产品组合和产品收益的升级版,形成递进式的投资者咨询。
  最后,我概括一下我的观点。首先和大家想法是一样的,CIP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这是第一点。多元化的产品应该是CIP发展的关键,这是第二点。第三,各类管理和服务机构,应该是CIP的重要参与主体。第四,投资者教育与咨询,应该是CIP制度的保障。第五,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合力是CIP的驱动器。以上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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