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关于加强内地与澳门养老服务合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11-18

民函〔2019〕613号

吴小丽、容永恩、林笑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内地与澳门养老服务合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港澳办,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具有总量大、增速快、应对难等显著特征。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2.49亿,占总人口的17.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民政部一直与澳门特区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保持紧密合作,除开展人员、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外,一直鼓励和支持澳门特区养老服务。一是全面开放市场,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明确提出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举办养老机构。二是确保同等待遇,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进一步提出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民生工程,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下一步,民政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为澳门老龄人到内地养老创造更加宜居便利的生活条件;支持珠海和澳门在横琴合作建设集养老、居住、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民生项目,探索澳门医疗体系及社会保险直接适用并延伸覆盖至该项目。同时,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国民待遇,鼓励澳门养老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发展养老服务。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动内地与澳门服务领域专业资格互认,推动内地与澳门合作建设养老服务及康复护理培训交流机制与人才培养平台。积极支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在养老领域人员、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包括建议提到的澳门在横琴综合民生项目中失能和部分失能、患慢性病老年人、居家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为老龄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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