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2018年度老龄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发布
发布时间: 2022-11-18


  日前,扬州市发布《扬州市2018年度老龄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数达458.83万人,百岁老年人有280人。

  养老服务:为老龄人提供“周边、身边、床边”服务

据介绍,扬州市以“3+”融合理念(公园+、医疗+、小区+)为引领,以广覆盖、可及度、普惠性和公益性为目标,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精神关爱活动为特色,努力为老龄人提供“周边、身边、床边”服务,营造“听得到乡音、遇得见熟人”的安养环境,彰显“生活照料+精神关爱”人文关怀,初步形成了具有扬州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各类养老床位数共计4.42万张,较上年同期增长0.35万张,增幅达8.6%;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数3.26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4.2%。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8.1张,同比增加2.2张。

  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9个街道级老龄人日间照料中心、473个老龄人助餐点和576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社区(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覆盖率分别达61%和32%。

  

  医疗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298.25万人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6.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9.1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7.3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和1.73万人。

  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5.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征缴收入53.48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8.54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8.34亿元。

  据统计,截至2018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8.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比上年提高40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3.83亿元,基金支出21.31亿元。

  医养结合: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护理院

  2018年,为不断满足老龄人健康养老需求,市委、市政府把新建6所护理院(康复医院)写进了民生“1号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护理院(或康复医院)的数量从原来的2所增至14所,除两个功能区外,每个县(市、区)已达到1所以上的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市医养融合机构共有床位5360张(其中养老床位4249张,医疗床位1111张),较好解决了部分老龄人机构养老的需求。

  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62万老龄人参加了老龄人意外伤害保险——“安康关爱行动”,较2017年全市净增12.98万人,参保覆盖率达53.57%,理赔人数1.7万人,理赔金额1728万元。仪征、宝应、邗江参保率位居全市前三。

  老年优待:16.8万老龄人共享1.219亿元尊老金

  为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扬州市继续为高龄老龄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至90周岁老龄人每人每月50元,90至94周岁老龄人每人每月230元,95至99周岁老龄人每人每月26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龄人每人每月500元。2018年度,全市共计发放尊老金16.8万人,累计发放金额1.219亿元。

  在为老龄人维权方面,2018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龄人提供法律援助664件,为来访老龄人提供法律咨询1026次,全市公证部门为老龄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减免公证费用26.4万元,为行动有困难的老龄人上门服务61人次。

  此外,扬州市还进一步畅通老年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绿色通道”。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老龄人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针对老年群体办理公证优先服务,并为有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全市各公证处全年对70周岁至80周岁老龄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费,对80周岁以上老龄人免收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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