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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九部门发文老年教育将纳入“十四五”规划

 

2022/11/18 21:39:31 ('互联网')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了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目标任务,对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制定、经费投入、办学督导、示范引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2021年逐步完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老年教育

  《通知》明确了今后3年全省老年大学规划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年度任务,要健全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老年教育网络,力争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大学办学格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龄人占老龄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2019年,要建设一批“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共建共享1000个以上的学习活动场所。2020年,要将老年教育编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纳入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21年,逐步完善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老年教育。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展公益性老年教育组织。

  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就地就近就便开办老年大学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纳入“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民政、文旅、卫健、体育等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就地、就近、就便开办老年大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老年教育投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要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把老年大学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教育督导范围,完善办学评估体系,组建老年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要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老年教育的实施方案,指导部门、行业、企业、大中专院校开办老年大学,创造条件面向社会老龄人办学,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范围。

  《通知》明确,由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牵头统筹,调查摸清全省老年大学发展现状,推进以“互联网+老年教育”为基础、以“传统教学、精品教学、社团活动、游学养”课堂体系为内涵的老年教育“云南模式”。要从构建全省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师资培训中心、理论研究中心、课程研发中心、教材编撰中心入手,建好建强云南老年大学。要发挥省级老年大学和省老年大学协会的指导、协调职能,搭建全省老年大学沟通交流合作平台,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巩固提升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建设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地区和部门、行业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以提高老龄人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满足老龄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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