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将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
发布时间: 2022-11-18


  3月4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养老服务立法启动会。

  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也是最早开展大城养老探索的城市,此次启动立法,有望推动人口老龄化的管理和服务进入新的阶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本次立法的总体聚焦在四大重点。

  首先,本次立法将努力上海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对《上海市老龄人权益保障条例》中的“社会服务”内容予以具体化。

  其次,将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2018年底,上海户籍老龄人口503.28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34.4%,按照本市老龄人失能率8%-9%测算,失能老龄人口40~45万。随着上海老龄化不断攀升,失能老龄人数还将增加,需要在设施、服务、政策、环境等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从国家最新要求看,“长期照护”是有关养老服务议题中高频出现的词汇。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的立法实践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也是养老服务中最核心的,是国际上应对老龄化聚焦的内容。因此,本次立法也拟将以失能失智老龄人的长期照护为重点。

  第三,聚焦超大型城市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

  。上海在全国首倡“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是符合上海实际、符合群众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2019年上海出台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对深化推进这一养老服务模式提出标准和示范,全市各街镇普遍按照“15分钟服务圈”布局。本次立法,可进一步明确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基点”作用,凸显其链接和贯通机构与居家养老的枢纽地位,让老龄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在家庭亲情的陪伴下颐养天年。

  第四,聚焦上海大城养老的丰富实践和创新引领

  。上海自197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的40年来,对老龄人养老不断增加服务供给,既解决从“无”到“有”,又注重从“有”到“优”,通过机制创新、制度供给,不断探索解决之策。本次立法,将固化40年大城养老的丰富实践创新成果,提出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举措。

  记者了解到,2020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上海市人大将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征求各方意见;5月上旬,召开“预转正”论证会。

  立法调研的重点将围绕以下方面: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法规的体例、结构;本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问题及立法需求;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和主要内容;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等重点问题;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职责定位;养老服务业发展保障;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衔接;兄弟省市立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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