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升级养老救助等服务机构防控体系,严防传染源输入
发布时间: 2022-11-18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自治区民政厅针对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等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相关服务对象自身防护能力弱,防输入压力大的实际,从即日起将疫情防控措施提档升级,严而又严防感染、细而又细防输入、实而又实强保障促落实,筑牢病毒“防火墙”,把住机构“安全门”,确保民政“一老一小”等服务机构绝对安全。

  目前,全区所有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不接待亲属等外来人员走访、探视、慰问,服务对象不得外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服务机构;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的防护管理,相关人员一律在机构内留宿。封闭管理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工作人员大轮岗制度。上岗前要在机构内隔离区或集中隔离点集中备岗隔离14天无异常后,再进入工作岗位14天,下岗后休息14天。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严格实行门诊部与住院部隔离,住院部封闭管理。门诊部与住院部医护人员不得交叉使用。

  根据要求,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应救尽救”要求,对于有临时住宿需求的求助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后,及时收住并安排在独立区域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对于救助管理机构收住能力已饱和、不能满足求助人员临时住宿需求的,要开辟临时庇护场所,提供临时救助。

  对于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龄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龄人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开展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同时,对全区所有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等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精细排查检查,做到不漏一处、不落一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防控管理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防止外部传染源输入,确保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