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6月底前,锦州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食堂将全部对外开放
发布时间: 2022-11-18


  今年锦州市将加大力度支持养老服务业,实施多项政策,如推进老龄人助餐工程,6月底前,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食堂将全部对外开放;全面落实资金奖补和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年人才队伍建设……这些利好政策将实实在在地惠及百姓养老。

  养老服务实施多项惠民政策

  锦州是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今年锦州市民政部门将在养老服务方面实施多项惠民政策,积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龄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将持续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托管运营公办养老机构。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护理职业队伍“百千万大培训工程”。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区域性供养服务机构的长期照护功能。

  继续深化农村敬老院安全隐患整治,鼓励和支持公建民营,推动各县(市)区对所属敬老院进行法人登记。

  推动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留守老龄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和发展多样化的农村养老服务有效模式。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食堂将全部对外开放

  今年上半年,锦州市对特困老龄人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进行了调查,并建立了数据库,开展了特困老龄人日常生活能力、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6月底前,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到70%。建立农村留守老龄人关爱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特困供养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闲置的农村乡镇敬老院将全部改造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解决农村留守老龄人养老问题。6月底前,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达到55%。

  锦州大力推进老龄人助餐工程。采取支持鼓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对外开放。街道和社区闲置的适宜用房要免费出借给社会专业力量开办惠老便民食堂。6月底前,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食堂将全部对外开放,民办养老机构食堂对外开放率30%;50%的街道和城市社区要建有惠老便民食堂和助餐点。

  

  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锦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将全面落实资金奖补和税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6月底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计划达到50%以上免费出借给社会力量运营,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或引进1家连锁经营3个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品牌化、专业化养老企业或社会组织。

  此外,锦州进一步加强养老年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入职奖补等各项政策,开展邻里守望、邻里互助志愿助老行动,所有街道(乡镇)建有不少于50人的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同时推进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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