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潍坊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 2022-11-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自2017年以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工作原则,各级连续开展了三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塑造“安全、诚信、优质”和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奠定了基础。今年是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收关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决策部署,市民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出台《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展开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通知》明确,今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养老机构老龄人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强基达标,全面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其中,确立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成效显现、养老机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力持续加强、全面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等目标。

  《通知》指出,今年要完成10项重点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序恢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压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二是推动养老机构强基达标。对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联合执法取缔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市级统一组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探索建立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运营补贴机制。四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依托具备条件的敬老院,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样板。五是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对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六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和督促整改。七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管理运营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县级养老服务呼叫中心建设,打造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推动养老机构安装应用“智慧消防”系统。八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做好“齐鲁敬老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九是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十是切实维护老龄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严惩养老机构侵害老龄人合法权益行为。

  《通知》强调,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业务评估重点内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享有关信息,推进任务落实。要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级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评估工作,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推进长效监管,通过运用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方法,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要强化宣传引导,继续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宣传正面典型,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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