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扩面至80周岁,5.9万余名老龄人受益
发布时间: 2022-11-18


  启东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办法自7月1日起有调整。记者昨天从该市民政局获悉,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新《办法》将在原有覆盖范围基础上扩面至80周岁,将惠及当地5.9万余名老龄人。

  启东从2017年开始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团队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涵盖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耕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受到了广大老年群体的欢迎。

  此次,新《办法》中提到的补贴对象包括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年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9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0周岁至98周岁老年人七大类。

  新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为补贴对象中1-2类老年人享受120元/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3-6类老年人享受60元/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第7类老年人享受15元/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补贴资金从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及本级预算资金中列支。

  据启东市民政局局长陈玲介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申请工作实行村级受理、乡镇审批制度,按照网上受理审批机制,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政策的老龄人,如果想申请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可本人或家属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启东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经居(村)委会调查评估、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后,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受理、审批流程将从南通智慧社区平台——居家养老子系统中进行信息化操作。新《办法》将更进一步推进当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解决特殊困难老龄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

  需特别注意的是,已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再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已经享受基本照护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享受除基本照护保险待遇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不叠加享受,且仅限用于居家和社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使用,不得兑付现金,不得以生活用品等替代品代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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