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20〕15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及时领取区县、乡镇两级公开事项,结合本区县权责分配实际,对《重庆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明确区县、乡镇两级的公开职责,编制本区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程序报本区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9月11日前报我局复核(纸质版、电子版均报送至宣传信息处魏霞,电子版可通过OA邮箱报送)。
附件:
1.重庆市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重庆市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
社会救助处:秦浩镧,联系电话:89188293,15178968744
养老服务处:周智渊,联系电话:88563098,136583940438
宣传信息处:魏霞,联系电话:88953756,18983859028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docx
附件2重庆市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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