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
发布时间: 2022-11-18


  8月27日,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茂名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义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民生需求,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水平和老龄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均有了较大提升。

  报告中指出,茂名市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先后印发《茂名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政府从土地优先供应、床位资助、用水、用电、税收、行政性管理收费减免等给予扶持优惠。各区、县级市均将本级留成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用于养老服务。茂名市出台《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各区、县级市也根据该意见出台了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对新建床位给予5000元的床位补贴,50-100元的运营补贴(按每月/每人核拨),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茂名市努力为半失能、失能等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更多优质的养老床位。截至2019年12月底,茂名市人口总数为820万,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达118万,各类养老床位合计40028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9张,符合省有关标准要求。

  茂名市2013年开始启用“互联网+养老服务”(961280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开展“好心铃”呼叫服务,免费为五保、低保、“三无”及独居老龄人家庭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提供24小时不间断紧急呼叫、困难救助、亲人联络、用药提醒、社工联系、家政服务、健康咨询及节日慰问等服务。截至今年6月,服务平台共紧急救助了598名老年人,为老龄人提供援助服务766615人次。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含示范中心、站、点)2075个,其中城市社区342个、乡镇91个、农村社区164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乡镇覆盖率达84%、农村社区覆盖率达94%,主要满足生活可自理的老龄人的服务需求。

  2016年茂名市印发《茂名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定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和茂名市天乐疗养院两家单位为茂名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单位,市人民医院和市福利医院为茂名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服务机构。市福利医院在2017年10月已实现联网直接结算。2017年茂名市出台了《茂名市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村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以村级卫生站为依托,以村建老年人活动服务站为平台,解决村中老龄人小病无去处、养生无知识、精神无寄托、孤独无陪伴的问题。

  报告在肯定茂名市在贯彻实施养老服务条例上取得不错的成绩和效果的同时,指出茂名市仍存在部门法定职责不明晰、养老服务规划未制定、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较低、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为此,报告建议茂名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供给,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医养结合,提升医疗和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夯实基础,继续加强老龄人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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