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多举措积极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 2022-11-18


  从今天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沧州市卫健委在统筹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康养服务内容,充分利用中医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开展为老龄人健康服务,积极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包括取得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资质的“双证”机构;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已开展养老服务但尚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机构;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

  截至目前,沧州市医养结合机构总数16个,其中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总数15个,嵌入式1个。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10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的有89对,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4039个。全市为入住老龄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数量占当地养老机构总数的95%以上,95%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了为老龄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9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龄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市老龄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2016年以来,沧州市强化政策构建,先后出台了《沧州市健康老龄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沧州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在实践中,沧州市支持发挥医疗资源优势,改造(转型)一部分综合医院及非建制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向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医养结合服务延伸。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同时,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要求,取消了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不断加强医养结合示范试点建设。目前,沧州市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泊头市福星园老年公寓、华北油田任丘矿区养老康复中心等5家机构被确定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中3家医养机构被确定为“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试点机构和2019年省级优质医养结合服务单位。泊头市福星园护理院的“建立体系化服务管理,制定个性化照护方案”2019年被列入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名单。今年在试点建设方面,沧州市在去年基础上新增1家省级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试点遴选申报。

  加强安宁疗护工作。作为医养结合工作内容之一,安宁疗护工作也正在有序推开。在人才培养方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被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首批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2019年,该校联合沧州市人民医院,成功举办了沧州市首期“安宁疗护培训班”。今年,沧州市启动实施了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在全省首次开展的安宁疗护试点推荐工作中,沧州市有6家单位参加试点创建评选,5家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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