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8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中省直医疗机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老年患者多样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

吉林省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2号)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满足老年患者多样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紧扣护理领域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扩大服务供给,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促进老年护理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资源,增加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本地区老年护理医疗资源进行调研评估,结合老年人群的数量、疾病谱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科学制订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规划,统筹整合、合理布局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二)积极谋划,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护理服务供给。三级医院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提供适宜和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一体化服务。建立完善以医疗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

  (三)规范培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加强老年护理人才培养,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护士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基层护士的培养,要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辐射效应,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培训、在岗培训等方式,帮扶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加强医疗护理员管理,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发展中医特色护理,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四)多措并举,丰富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本机构功能定位、收治的老年患者疾病特点等,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增加老年人就医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与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联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预约就诊、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服务。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按照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

  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借助省级五大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惠及更多老年患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保障政策落地。各地各单位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服务业、护理服务业以及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老年护理服务的收费、支付等相关保障机制,积极解决反映的问题,强化政策支撑。

  (三)鼓励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探索创新有益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取得较好经验和做法的,要加大推广力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把部分适宜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承担。

  (四)加强安全监管。各地各单位将老年护理服务纳入医疗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老年护理服务监管力度。对于重大老年医疗护理安全事件、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开区域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处罚等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营造浓厚氛围。督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护理服务的政策;积极宣传在老年护理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老年护理服务工作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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