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功俭献计“老年教育”,推进“积极老龄化”事业
发布时间: 2022-11-18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强调,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龄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年人、关爱老年人、赡养老年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龄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作为一名医生,我和老龄人群体接触得比较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老龄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较以往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他们追求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老有所依”,而是一种高质量的健康的生活状态。不仅包括健康的身体,还包括饱满的精神状态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融入感。通俗地说,老龄人特别是离退休的干部,本身不想成为社会和子女的“累赘”,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情怀支撑他们想融入社会,实现自我管理,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而且这种“老有所为”的欲望十分强烈。

  不管是从提高老龄人群体高质量的生活,还是从解决人口红利对社会发展的制约问题来说,推进积极老龄化事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至于通过何种方式,能促使老龄人心灵成长,继而发挥余热,实现事业的成长?通过借鉴一些发达地区的经验,我认为要强化老年教育。身为省人大代表,我提交了《加强和改进老年教育,推进我省积极老龄化事业》。我建议,从改变传统养老观念,倡导终身化老年教育和积极老龄化理念,引导民间力量和社会参与,创办多种形式老年教育,以健康教育为中心,改革老年教育内容,关注健康公平,群体性教育与个性化教育相结合,按教育规律实施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老年教育。这一建议得江苏省老干部局的回复。老干部局在老年(老干部)大学建设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划,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学习空间、优化教学课程设计、建立精良教师队伍等等,以期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除了关心老年教育及积极老龄化事业外,我也十分关注“大健康”问题。“良医治未病”,新医改提倡预防为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提出“治未病”的医疗的指导原则。近两年,我分析了一些病例,研读了相关的资料。生命健康是个全程呵护的过程,面对现代病,事后对抗性治疗往往为时已晚,而且医治成本较高。推进“大健康”事业,倡导科学保健,科学饮食,优化环境的前提,是让群众树立起“大健康”的理念,唤醒他们的“预防意识”,从生命的出生之时,便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传递“大健康”理念,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义不容辞。下一步,我将会带领我的团队,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进行宣讲传播。

  医务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保障老龄人的身体健康,检察机关则要加强老龄人的权益保障。近年来,我多次参加了检察机关活动,比如“代表委员通报会”、“检察开放日”等。这些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的关系,提供互相沟通的机会,增强了解合作,共同促经济社会发展。

  我认为,徐州检察立足自身职能,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这些都体现了检察机关心系民生的大格局。

  对于检察机关工作,我提出以下两点建议。第一,希望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老龄人财产权益的犯罪,比如以“投资字画古玩”为幌子诈骗老龄人钱财的犯罪,守住老龄人群体的“钱袋子”,这是他们幸福生活的保障。第二,希望检察机关用自已办理的案件,按照教育学的规律,设计针对老龄人群体特点,开展具有启发性、针对性的普法课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当然不限于刑事案件,还包括比如“继承”“居住权”他们比较关心的话题等,切实解决他们的“烦心事”。检察回音壁对于刘功俭代表的建议,徐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跟进落实。

  一方面,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对侵犯老龄人权益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的联动,互动信息,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先后办理了一大批以婚姻、集资、养生保健、古玩投资为名诈骗老龄人钱财的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速向老年受害人返还涉案钱款,保障老龄人的正常生活。

  另一方面,继续深化“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结合所办案例,深入敬老院、老龄人活动中心等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老龄人群体的防范意识。特别是针对老龄人关心的关于赡养、个人财产保护、遗产分配、婚姻自由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引导老龄人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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