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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建厅每年确定10家物业公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2022/11/18 22:21:59 ('互联网')



  2月20日,山东省住建厅在其官网向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意见。

  山东省住建厅指出,各级部门需充分认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物业+养老”是银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符合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拓宽增值服务渠道,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居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业主满意度。

  同时,还应明确有关补助支持政策。例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支持各地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程序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等等。

  此外,山东省住建厅还提出,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复制推广。从2021年开始,省级每年确定1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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