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雯委员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龄人通过“有为”实现“有价值的所养”
发布时间: 2022-11-18


  老龄化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老有所为也显得尤为重要。2019年末,中国大陆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5亿,占总人口的18%;其中60-65岁的低龄老龄人数量约8300万。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袁雯带上了一则提案,她认为可以将积极老龄化理念融入各项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为老龄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便利可及的渠道和机会,让老龄人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使老龄生活受人尊敬,更有质量。

  袁雯在调研中发现,上海实名注册的60岁以上志愿者达182.31万人,占到全市户籍老龄人口的35%。2020年4月对23115名上海老年教育机构学员的学习需求调查显示,74%的老年学员表示愿意为同年龄的老年群体提供支持服务。老有所为已经开始成为长者风范,同时我国60岁以上网民1.1亿,占老龄人总数的44%,半数老龄人仍然活跃地生活在信息化时代。

  “传统的养老观念仍然是老龄事业发展的关注重点,我们缺的是对老年友好型社会的重新思考和顶层设计。”实际上,现在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多,实际参与少;偶尔参与多,持续参与少;缺机会、缺认可,缺激励,使的老有所为尚处于自发状态。

  对此袁雯建议,将积极老龄化理念融入各项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倡导“在学习进步中养老”“在服务奉献中养老”“在经验传承中养老”“在价值创造中养老”等积极养老观,并充分体现在与社会和民生事业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定和社会风尚导向上。同时,科学开发低龄老龄人力资源,制定适宜老龄人的就业环境和岗位标准;以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机构和企业灵活聘用老龄人,发挥他们的专长。还要完善老龄人社会保险体系,探索面向老龄人再就业、志愿服务等情况的保险种类,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促进全社会提供老有所为的岗位和机会。

  袁雯还建议,实施“老有所为”促进计划。她认为可以由民政、教育和人社部门牵头,从中央到地方,将“老有所为”纳入老龄事业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制定专项计划。具体来说,促进老龄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获资助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聚焦后代照护、老龄人互助、微环境维护、睦邻关系、社区事务等主题,设计活动和持续参与机制,拓宽老龄人服务社区的参与渠道,传承关爱互助的精神;支持有专长的低龄老龄人创业,设立“老有所为”创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低龄老龄人创建志愿服务机构,面向老龄人的健康服务和面向中小学生的三点钟学校等等;支持学有所长的老龄人开设工作室,传承文化与技能,让老龄人通过“有为”实现“有价值的所养”。

  而在顶层设计方面,袁雯还建议制定《“老有所为”实施意见》,全面保障和落实老龄人参与社会的权利。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龄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的八项老龄人可自愿和量力从事的社会活动,在操作层面制定实施意见。提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整体框架,设计“老有所为”促进计划的目标原则和任务,构建老有所学的终身教育体系,保障老龄人的继续教育权利,增强老龄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她还认为,可以鼓励老龄人退而不休,树立一批“五老”标杆,弘扬老龄人的长者风范,同时设立“老有所为突出贡献奖”,对在服务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龄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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