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近1500万老龄人的幸福,2021年广东努力做好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1-18


  截至2019年底广东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477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15.2%。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关乎社会稳定发展。

  3月26日,2021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去年工作情况,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推动全省老龄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纪乐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潘正钦主持。

  2020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养结合、老龄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许多好的经验做法被国家肯定推广。

  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老龄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帮助智能时代老龄人跨越生活起居“数字鸿沟”。

  扎实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创新发展,参保人数、覆盖率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

  组织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工作,全省67个单位、108人榜上有名。

  遴选58家各类医疗机构作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2020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老龄人健康管理率57.21%。

  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比2019年度增加了90家。

  全省96.7%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龄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100%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龄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全省有10个案例被国家卫健委列入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10家医养结合机构入选为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4个县区、21个街道和13家企业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3个县、2家企业入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全省有178家医疗机构试点为出院居家康复老龄人提供护理服务。

  大力推进家庭病床建设,全省共建立家庭病床64285张。

  关于今年的全省老龄健康工作的思路,纪乐勤指出,全省老龄健康系统要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大力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不断提升全省老龄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于今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重点任务,会议也划重点了。

  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任务分工等。

  落实老龄工作调查评估制度。

  组织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龄人在智能技术面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银龄安康行动”,联合中国人寿等企业、社会组织面向社区老龄人开展“智能e时代,银龄新生活”智能技术应用培训。

  积极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开展基层老年协会“乐龄工程”和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意见》《广东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广东省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评定办法》。

  修订《广东省老龄人优待办法》,结合大湾区建设实际,创新老龄人优待工作机制。按照“提质、扩面、服务、创新”的工作思路,推动“银龄安康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健康广东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四个方面推动医疗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为老龄人提供友善服务。

  推动区域老年医学中心建设,加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逐步实现省至少建设1家三级老年医院,每个地市至少建设1家二级老年医院目标。

  指导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东莞、中山6个市实施国家或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做好安宁疗护试点总结工作。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完善医养签约服务机制,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

  引导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龄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内设医疗机构或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为入住老龄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医养中心,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推广“两院一体”模式,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

  印发《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定办法》,在全省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会上,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副处长殷洁就《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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