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2-11-18


  4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山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5%,但仍存在部分人员参保意识不强,特别是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参保率不高等问题。山东将采取措施,推动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

  发布会上,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二级调研员张晓巍介绍,对于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是依法应尽的义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它各类用人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办企业目前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网通办”平台获取相关信息,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工作。

  国家鼓励和引导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方式可自愿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张晓巍告诉记者。

  此外,对于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可自愿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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