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有实招
发布时间: 2022-11-18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积极履职尽责,着力支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龄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政策。积极支持推动《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安徽省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制定出台。全面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稳步提高各类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持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民生工程扎实推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支持方式,着力推动更加健全完善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全面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帮扶政策。全面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对困难老年人实行应养尽养、应保尽保。全省33.9万老龄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9%,全省人均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达到893元/月,较上年增长4.9%。将77.9万老龄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省城乡人均保障水平达到675元/月,较上年增长5.5%。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龄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龄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已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0.7亿元,惠及182.7万高龄老年人和61.4万困难老年人。积极拓宽养老护理补贴政策,对特困人员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给予护理补贴,对评定为重残老龄人给予不低于720元的护理补贴。全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年人均护理补贴分别超过3600元和2200元。

  积极拓宽推进养老服务资金渠道。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持方式,有效整合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有关资金,自2021年起,统筹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2.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00万元,积极支持推动全省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着力调整转变供给方式。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11529万元,其中专项用于老年福利6684万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025万元,聚焦问题短板,突出扶持重点,着力支持各地开展215个敬老院改造提升和1.2万张护理型床位改造。积极支持合肥、马鞍山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范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977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省以上养老服务补助资金4.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亿元。同时,明确将各省各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部分用于支持养老服务。

  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的逻辑谋事,以资本的力量干事。持续加大政策引导、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统筹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养老服务与产业联动,将街道、社区两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将养老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列入购买服务范围,对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以中央引导资金6亿元为基础,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有效撬动社会投入12.6亿元,已投放养老服务项目24个。争取世行贷款首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贷款1.2亿美元并已进入实施阶段,有效丰富我省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已支持全省建成各类全类养老机构2614家、养老床位40.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1万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25.3万张,占比分别达49.6%和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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