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三年连调”
发布时间: 2022-11-18

  2018-2022年,江西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05元提高到123元,省市县三级合力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3元,实现了36%的增幅,受益群众516万人。

  全面发力,资金投入三连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心装百姓、心系百姓、心连百姓,把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放在重中之重。通过“高位推动、周密部署、重点推进、部门联动、纳入考核、自下而上”方式推动省级和市县自行提标。

  完善政策,提升幸福含金量。采取加大“出口”补的力度、拓宽“入口”进的渠道,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出台提标、提档和增加缴费补贴政策,鼓励各地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标准,增加缴费政策的吸引力,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精准施策,兜牢民生强底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落实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做好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兜牢民生底线。

  加强宣传,鼓励居民多缴费。在全省范围内利用“传统+新媒体+政策培训”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参保宣传氛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做到“工作到村、宣传到户、讲解到人”,帮助广大群众算清“长远账、明白账”,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储存额,增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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