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到,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占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意见》提出了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推进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老年教育学习团队建设、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六个重点项目。

主要任务:一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基层社区老年教育资源,提高社区老年教育的普及率。鼓励城市社区为边远地区和农村牧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对口支援。组建内蒙古老年教育联盟,共享老年教育课程与教学资源。

二是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各盟市选取若干个,开展养教结合试点,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形成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

三是加快老年教育信息化进程。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通过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学习支持。建设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老年教育。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老年教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开放校园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

五是加强老年教育展示与宣传。开展老年教育成果展示、共享与交流活动。宣传老年教育精品课程、品牌课程和特色项目。加大对老年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全民终身教育学习周活动、终身教育论坛、老年艺术节等各类重大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事迹。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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