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目标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发布时间: 2022-11-21

“十三五”时期,我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云南省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10件惠民实事,建立了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等政策文件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服务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比“十二五”末增长46%,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但不可否认的是,全省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仍旧无法完全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一床难求”,另外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等不平衡情况仍然存在。为此,《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省要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如何完成这个目标?《规划》从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提出了解决方案。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爱。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和医养康养结合水平,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

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是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的关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薪酬待遇挂钩机制。

为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我省还将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机制,全面实施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覆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按规定给予约束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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