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江苏省有哪些创新举措?
发布时间: 2022-11-21

记者: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贵省有哪些创新举措?

梅仕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短缴费、低缴费现象,养老待遇水平尚不能满足群众期盼的更高保障需求。省人社厅与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系联合组成课题组,在充分调研和科学精算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与参保个人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待遇增长机制,引导参保个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累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最终实现整体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增强城乡居保制度吸引力。我省在盐城市盐都区组织试点,该区2021年人均缴费水平较上年同期提高542元/年,人均待遇水平提高37.47元/月。

作为城乡居保基金来源之一的集体补助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江苏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步具备了实施集体补助的物质条件。2021年,我省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联合组成课题组,就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实现路径进行研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体补助实施办法,明年将在无锡市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做法,为全国城乡居保可持续发展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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