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1115”工作思路助推老龄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1-21

,诸城市老龄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总要求,紧贴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一条主线”,构建“一个格局”,夯实“一个基础”,抓实“五项任务”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努力开创全市老龄工作新局面。

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权益保障法》和《》为主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保障理念,把高龄、失能老人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切实保障老年人的质量。

构建“一个格局”

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老龄委和老龄办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推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责,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好事,打造老龄工作亮点和品牌。

夯实“一个基础”

以2017年“基层老龄工作提升年”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到“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按照“一个班子、两个场所(办公、活动场所)、三类登记(老年人基本情况、特困老人和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和四项制度(工作、学习、救助帮扶、涉老纠纷调解制度)”的标准,抓好镇街(园区)老龄办、社区老龄工作站及老年协会建设。注重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为老服务技能。

抓实“五项任务”

(一)全面落实老年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和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金发放工作。开展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旅游景点门票减免等惠老政策执法检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对农村留守老人、高龄贫困老人和病残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救助、资助和精神慰藉活动。依托政务老龄办窗口,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和老年优待政策及维权服务咨询等工作。

(二)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国家、省、潍坊市第三届“”创建活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开展 “第三批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和“老年普法维权典型案例” 评选等活动。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不断拓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领域,努力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投保全覆盖。深入开展老年人防金融、电信和洗脑式营销等诈骗活动,维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营造敬老助老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大力开展人口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组织好“敬老月”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市级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年人、喜迎党的“十九大”系列展演、普法宣传教育、老年书法美术比赛、为老助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时,认真组织老年人参加省银龄风采艺术大赛、第六届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第四届老年主题摄影比赛和第五届潍坊市十大孝星评选、潍坊市老年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动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组织参加第九届山东老龄产业博览会。

(五)引导老年人发挥积极作用。突出老有所为主题,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深化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注重发挥他们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传帮带作用,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为助推全市“三区一城”建设,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