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外,重庆还做好兜底保障,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也能享受养老服务。
2017年起,重庆统一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2021年每人每月827元,年均增长9.4%。
2020年起,我市在生活类救助的基础上,还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给予特困对象每月50元、200元和300元的护理补贴,年受益18万余人。
不仅如此,我市面向低保等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惠及6.5万余名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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