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四项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 2022-11-21

出台《黔南州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方案》,明确养老床位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目标任务。目前,黔南州通过租赁、国有闲置资产回收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开办养老机构12个。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09个,规划床位22454张,建设床位10506张,护理型床位3896张。建成健康养老产业园区4个,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1家。

制订《黔南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扩大产业规模的目标任务,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示范园区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业与医疗健康产业、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森林康养服务产业、旅游服务产业、房地产等融合发展。2019年以来,黔南州落地各类“康养+”项目70余个,总投资384.75亿元。

出台《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在城市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推进“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的目标,明确十项具体措施,逐步打通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道,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州在城市规划布局2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16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农村规划布局87个养老服务中心和1429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站(点)。

印发《黔南州进一步做好特殊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的通知》,细化兜底、无偿及低偿集中养老对象的分类标准,明确兜底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国家救助标准金额、无偿和低偿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金额向农村敬老院支付生活费,并由政府财政统筹资金,为符合政策的老年人全额或补足支付入住敬老院费用。目前,全州每年统筹资金2800余万元,对符合政策的2461名贫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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