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市老龄办工作要点印发
发布时间: 2022-11-21

2月17日,烟台市老龄办正式印发《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点》,对2017年全市老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

2017年烟台市老龄办总的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批示、讲话以及全国、全省老龄委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紧紧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实施《烟台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以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目标,叫响两个品牌、突出三个重点、实现四个突破、强化五项工作、建强一支队伍,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

《要点》中明确得主要工作任务有:(一)叫响两个品牌。加强孝亲敬老文化建设,叫响“孝行烟台•爱传港城”品牌,组织开展2017年度“烟台市孝亲敬老楷模”和第十二届省十大孝星推选、推荐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2017年度“烟台市十大寿星”排行榜活动;根据国家、省老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在全市组织开展“双关爱”活动,开展敬老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创建和评选表扬活动。加强精神文化关爱体系建设,叫响“银韵烟台·炫丽仙境”品牌,组织开展第七届烟台市老年文艺大赛;举办第七届烟台市老年书法美术大赛和获奖作品巡回展,编印《第七届烟台市老年书法美术大赛优秀作品集》;与老年体协联合举办各类老年体育比赛,举办第三届老年广场舞大赛;举办烟台市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组织开展喜迎党的“十九大”全市系列活动;举办烟台市老龄事业发展暨老年节文艺汇演;支持、协调有关单位试办烟台老少同乐春晚;加强和规范烟台市老年艺术团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山东省优秀老年艺术团”创建活动;发挥好中国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烟台培训基地)和烟台中民文化在社区文化养老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积极争取全国、全省性老年文体活动在烟台举办;积极推动、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开展老年教育培训,满足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大讲堂活动。(二)突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抓好政策制度创新工作三个重点。(三)实现四项突破,即在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上实现突破,调研制定地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力争将《烟台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列入2017-2021地方立法计划;在为老志愿服务建设上实现突破;在形成齐抓共管大老龄工作上实现突破;在孝亲敬老文化典型宣传上实现突破。(四)强化银龄安康、专项督查考核、推动老龄产业协调发展、老龄信息宣传、老龄基层基础工作五项工作。(五)通过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办机关精神文明和机关文化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和优化政务环境等措施,建强一支烟台市老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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