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实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区内公交车
发布时间: 2022-11-21

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权益保障法〉办法》,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南康区决定,从2月20日起开始实施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区内公交车优待政策。

据悉,凡是户籍在南康区内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均可到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随子女、配偶在区内长期居住、户口在外地的老年人,根据居住证和身份证也可以办理。

南康区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纳入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由南康区交通局、南康区老龄办牵头组织实施,区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运营补助,并通过电视、微信、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据统计,此项政策实施将惠及老年人7.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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