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立法要求子女写信问候老人引争议
发布时间: 2022-11-21

2月6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关于征求《重庆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其中,该文件明确规定“与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这一规定,让一份正在修订中的地方立案引发了舆论争论。

《草案》在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抚养》条款内,对子女的赡养义务进行了规定。其第14条款,子女对的“精神慰藉”中要求,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具体实施中,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对委托他人照料或者入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定期探望。老年人提出探望要求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机构应当协助联系赡养人。

据了解,《》自1996年起实施,现行版本是,其中就提出了看望问候老人。地方立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重庆的这一做法引发了持续关注。

北京德恒重庆李建律师认为,此举旨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避免长期受到冷落,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可贵之举。

重庆市人口计生研究院研究员刘国辉也说,在《草案》清晰的规定之下,逃避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将承受道德层面的谴责,这也会让更多子女在法律法规的警示下,做个孝顺的人。

不过,尽孝一事在实际操作中,属于家庭内部问题。“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可采取劝导、调解等和缓的方式,而非简单以条文形式固定,更不应该直接对日常场景进行描述,毕竟过于细化很难行得通。”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常清律师表示。

草案是否具有强制性?重庆市法制办承办草案修订事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案属于倡导性法条,不具有强制性,且鉴于行政手段不宜干预亲情关系,故未设置惩罚性条款,只在立法领域道德层面的倡导,呼吁子女关怀父母。

“迫于法律压力而勉强应付式的探望,不仅不会让老人愉悦,还会使老人感伤。在私人领域,道德约束比法律约束更有效,应多从社会舆论上进行引导。” 李建律师建言,“法律”保障老年人“常回家看看”的诉求,“教化”培养青年人“常回家看看”的自觉意识,二者相辅相成,方能相得益彰。

记者注意到,《草案》目前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重庆市法制办工作人员称,目前该法不成熟,法条可实施力度小,希望征求更多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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